法律分析:1、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,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 ,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,罚款200元记3分;2 、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,罚款200元记3分;3、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,罚款200元记3分;4、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,罚款100元记1分;5 、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,罚款100元记1分;6、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,罚款100元记1分;7、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,罚款100元记1分;8 、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、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、雨 、雪、沙尘、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,罚款100元记1分;9、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 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,罚款100元记1分;10 、牵引故障机动车时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,罚款100元记1分 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
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:
(一)向左转弯、向左变更车道、准备超车 、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 ,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;
(二)向右转弯、向右变更车道、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 、靠路边停车时,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。
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、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、雨 、雪、沙尘、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,应当开启前照灯、示廓灯和后位灯 ,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,不得使用远光灯。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。
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 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。机动车驶近急弯 、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 ,应当减速慢行,并鸣喇叭示意。
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,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 ,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,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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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览:法律分析:1、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,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,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,罚款200元记3分;2、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,罚款200元记3分;3、机动...
文章不错《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罚是什么》内容很有帮助